行政程序法

2020/11/22 12:49:59 次 0

第1分章 综述第500条 行政方式;综述第1款 为了实现本条目的:1.“机构”与本卷第551条中的定义相同;以及2.“州”是指联邦所拥有的每一个州、领土或者属地,包括联邦共和国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第2款 一州最高法院律师协会中具有良好声誉的成员可以代表个人向机构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其根据本款规定有代理资格,且有权处理对该当事人的代理事务。 第3款 在一州内具有公共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个人可以代理其他人进行与财政部国内税局有关的活动,并向税局递交书面声明,声明其根据本款规定具有代理资格,且有权开展对当事人的代理事务。第4款 本条规定不得:1.特许或否认不具备本条第2款或第3款规定资格的人在机构事务或诉讼活动中作为他人代理人的权利;2. 对在处理机构事务中有代理能力的个人进行特殊授权或加以限制,包括剥夺律师资格;3.授权曾经是机构雇员的人员就该机构的事务成为他人代理人,而法律或法规对于这种类型的代理行为是有禁止规定的;4.禁止机构把律师能够解决涉及资金偿付纠纷的能力作为要求条件。第5款 本条第2款至第4款规定不适用涉及联邦专利和商标局的专利事务,因为这些事务继续适用第35卷第3章(第31条-第33条)的规定。第6款 如果按照本条第2和第3款规定有资格的个人代理了机构事件的参与人,那么给予这个参与人的通知或者其他书面交流文件都要求或者允许转交给代理人,附加法律条例中要求的其他任何服务同样适用。如果参与人有一个以上的代理人,任一代理人均足以代理提供该服务。第501条 广告惯例;限制条件任何有关联邦机构的个人、企业或者公司在商业宣传中都不可以使用议会成员的姓名或者是联邦服务机构人的名称。第502条 行政措施;后备与国防人员具有军事后备力量成员或国防部成员这一身份不能阻碍该成员在美利坚合众国各机构中任职或从事与各机构有联系的职业。第503条 证人费用和津贴第1款 为了达到本条规定的目的,“机构”与本卷第551条中的定义相同。第2款 证人有权按照联邦法院证人法律条例的许可规定获取一定的费用和津贴,要求(只要):1.其收到根据本卷第304条第1款规定发出的传票;2.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举行听证会和传唤证人的机构传唤其出席听证会,而且其确实出席了该听证会。第504条 团体成本和费用第1款 1.做出不利裁决的机构应当向除联邦外的胜诉方支付该当事人因进行申诉而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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