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1条 国会发现,目标,和政策第1款 发现国会发现:1.某些鱼类和贝类的捕捞超过了最适宜的可持续产量,因此致使满足不断增加的水产品需求更加困难。2.为了满足国内市场对水产品的需求,联邦进口了超过50%的鱼和贝类,但是对进口的依赖对国家贸易支付差额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导致了供给的不确定性。3.虽然水产业目前占据了世界海产品生产13%的份额,但是,目前联邦只有不到6%的海产品生产来自于水产业。因此,国内水产业生产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4.水生植物的水产业生产能够提供食品、工业原料、医药品,以及能源来源,而且能够协助控制和消除污染。5.鱼和贝类资源的恢复和增长,是适合的水产技术应用的结果。6.联邦水产业发展的主要责任取决于私营部门。7.尽管有潜力,但是联邦水产业发展已经受到许多科学、经济、法律和生产要素的制约,例如信贷不充分、法律权限分散、缺乏管理信息、缺乏政府政策支持以及缺乏可靠的鱼卵储备。8.联邦许多地区适合水产业发展,但是受到土地利用或者水利用管理政策的支配,这些政策没有充分考虑水产业的潜力,从而可能抑制水产业的发展。第2款 目标本法的目标是通过以下方式,促进联邦水产业:1.宣布国家水产业政策;2.建立和执行国家水产业发展计划;3.通过指定农业部部长为协调小组永久性主席,以及通过在农业部内建立国家水产业信息中心,建立作为联邦领导机构的农业部,协调和发布国家水产信息;4.鼓励公共经济部门和私营经济部门中的水产业活动和项目;这将增长水产业生产、努力协调国内水产业、保持和增加水资源、创造新行业和新就业机会,以及增加其它的国家福利。第3款 政策国会宣布,水产业具有减少联邦渔业产品贸易逆差的潜力,增大现有的商业和观赏鱼类以及生产其它可再生资源,从而协助联邦满足未来的食品需求,以及为解决世界资源问题做出贡献。因此,为了国家利益,制定国家政策,鼓励联邦水产业的发展。 第2802条 定义除非内容中另有要求,本法中使用:1.“水产业”指在特定或经挑选的环境中,繁殖或栽培水生物种,包括但是不局限于,海洋农场(除法律禁止的,州内以盈利为目的的私有大磷大麻哈鱼属海洋农场)。2. “水产业设备”指任何土地、建筑物,或者其它用于水产业的并且坐落于任何州的附属物。包括,但是不局限于任何实验室、孵卵所、育苗养殖池、水沟、冰房、孵卵器、或其它用于水产业的设备。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