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法修正案

2020/11/22 12:49:59 次 0

第3371条 定义为了执行本法之规定:第1款 “鱼或者野生动物”指活着的或是已经死亡的任何野生的动物,包括所有的野生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甲壳动物、节肢动物、腔肠动物或其他无脊椎动物,不管他们是否是喂养的、孵化的,还是尚未脱离母体,而且也包括这些生物的所有身体部位、产物、蛋或是后代。第2款 “进口”指空运、带入或是经引进进入联邦管辖范围内,不需要考虑这种空运、带入或是引进是否构成联邦海关法意义上的进口。第3款 “印第安部落法”指任何印第安部落、团体或组织的任何条例和可执行的行为规则,这些条例和规则按照第18卷第1151条的规定只在印第安族群范围内有效。第4款 “法律”、“条约”、“条例”和“印第安部落法”指规范鱼类和野生动植物的取得、占有、进口、出口、运输或销售的法律、条约、条例和印第安部落法。第5款 “人”指任何个人、合伙、社团、公司、信托组织、或者任何联邦政府以及任何州行政机关的官员、工作人员、代理人员、部门或机构、或是属于联邦管辖区域内的任何其他团体。第6款 “植物或植物类”指联邦各州本土的植物界的任何野生种类,包括根、种子和其他组成部分(普通食物品种和栽培品种除外),而且它们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被列入《濒危动物与植物物种国际贸易惯例》的附表中;或2. 被列入州所通过的关于保护濒危生物的法律中。第7款 “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指任何活的狮子、老虎、豹、猎豹或美洲狮物种,或是这些物种的杂交物种。第8款 除非本法另有规定,“部长”指内政部部长或商务部部长,职权和责任根据《1970年重组计划4号文件》条款的规定;除此之外,若本条中有涉及野生植物进口与出口的条款,部长指农业部部长。第9款 “州”指下列各州中的任何一个:哥伦比亚地区、波多黎各合众国、维尔京群岛、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北美萨摩亚群岛以及联邦的其他任何领土,合众国以及占有地。第10款 “剥夺”指被捕获、被杀或被没收。第11款 “运输”指任何意义上的移动、传送、携带或运送,或是服务于移动、传送、携带或运送的运入和运出。第3372条 禁止行为第1款 准违法行为之外的违法行为对于任何人,下列行为均为违法。1. 进口、出口、运输、出售、收取、获得或购买联邦的任何法律、条约、条例所禁止的或是任何印第安部落法所禁止捕杀、占有、运输或出卖的任何鱼类或野生动...


您尚未登录无法查看全部内容,点击登录。
北京闻道腾跃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6399 京公网安 备1101010200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