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1条 国会调查发现及目的第1款 调查发现国会调查发现:1.最近在联邦汽油和柴油燃料市场中出现了严重的短缺现象。2.这种短缺现象很可能会再次发生。3.它严重影响了州际贸易。4.为了应对市场中的短缺现象,保护州际贸易,有必要对汽油、柴油、家用燃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供应不足现象的能源提供紧急保护及其他相关措施。5.总统,国会或是公众无法得到关于汽油柴油供给的最新最可靠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第2款 目的本章的目的为:1.促进联邦政府,州及各级地方政府制订对汽油、柴油、家用燃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供应不足现象的能源实施紧急保护的措施;2.制订其他可缓解汽油和柴油市场中短缺现象的措施;3.获求相关燃料的数据;以及4.保护州际贸易。第8502条 定义为执行本章之规定:1.当用于发动机燃油或其他能源时,“严重的能源供给中断”指此种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供给不足,这种不足还有由总统确定的以下特征:(1)它存在,或是很可能存在于相当大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2)它可能对国家安全或经济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并且(3)它由,或是很可能由联邦的能源,包括进口石油产品的供给中断,或是不可抗力或法令造成。2.“国际能源计划”的意义在本卷第6202条第7款已给出。3.“发动机燃料”指汽油和柴油。4.“个体”包括:(1)任何个人。(2)任何有限公司、协会、合股公司、托拉斯、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3)国家政府,州政府,任何联邦的代理处及其行政部分。5.“车辆”指任何由发动机燃油驱动并主要用于公路,街道及高速公路的车辆。6.“部长”指能源部部长。7.“主管人员”指一个州的首席执行长官。8.“州”指一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共和国及其它任何联邦的领土和领地。· 第1分章 紧急能源保护计划第8511条 国家及州级紧急保护对象第1款 保护对象的确定和公布1.对于任何一种能源来说,无论何时,只要总统确定存在或即将存在严重的能源供给中断,或为了履行联邦在国际能源计划中的义务而必须采取行动限制国内能源需求,总统出于促进本章目的实现的考虑,可能会确定全国或州范围内的每月紧急保护对象,这适用于任何一种出现上述情况的能源。2.在第1项的原则之下,总统的任何决定及其所根据的必要的资料和调查都须尽快传达至国会并为公众所知。3.(1)无论何种能源,联邦保护对象等同于(Ⅰ)联邦在基本周期的能源消耗减去(Ⅱ)统一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