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旨在制定水效能标签和标准,以及其他相关目的第1部分 序 言第1条 简称本法可被称为《2005年水效能标签和标准法案》(WELS)。第2条 生效第1款 下表第一列中所列出的本法之每条规定,其开始生效或者视为开始生效的日期,均根据下表第二列所指定的日期而确定。第二列中的任何其他声明均根据其期限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信息第一列第二列第三列规定开始生效日期/详细资料1、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以及在本法中未在其他位置由本表所覆盖的任何事项。本法得到王室同意之日2005年2月18日2、第3条至第77条的规定本法得到王室同意之日起第28日2005年3月18日注释:本表仅仅涉及本法中最初由国会通过的规定。其范围不得扩大为处理在本法得到批准之后所插入的规定。第2款 上表第三列内容包含非本法内容中的部分的附加说明。该列中的信息可被加入或者编辑入本法的任何发表版本。第3条 本法的目标本法的目标:1、通过减少水消耗来节约供水;2、为节水产品和耗水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信息;3、促进采用高效的节水技术。第4条 法案对王室约束第1款 本法在其每一个方面均约束王室。第2款 本法中的任何事项均不可由于实施违反本法之任何规定的犯罪而对王室提起诉讼。第5条 外部领地本法所管辖的范围延伸至除了诺福克岛之外的每一个外部领地。第2部分 解 释第6条 《刑法》的适用《刑法》的第2章适用于所有违反本法的犯罪。注释:《刑法》的第2章规定了犯罪责任的一般原理。第7条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出现其他解释,否则定义如下:获得财产与《宪法》第51条第31项的规定中的获得财产具有相同的含义。受影响人的含义见本法第69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机构:1、涉及联邦时,包括下列各项:(1)具有《1997年金融管理和责任法案》中所提到的含义的机构;(2)为了公共目的而根据联邦法律建立的法人团体;2、涉及州或者行政区,包括下列各项:(1)州或者行政区的一个政府部门(无论是如何描述的);(2)为了公共目的而根据州或者行政区法律之规定建立的法人团体。可用的WELS标准,其含义在本法第32条给出。联邦部长指的是被任命处理本法所涉及事项的联邦政府部门的部长。联邦秘书指的是处理本法所涉及的事项的联邦政府部门的秘书。相应的州-行政区法律,其含义由本法第12条给出。损害,与数据有关,包括通过擦除数据或者增加其他数据方式来损害。证据材料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