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82/176/EEC号指令:氯碱电解厂汞排放物限值和质量目标官方日志(OJ) L 81,1982年3月27日欧洲理事会,共同体参考《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特别是参考其中的第100条和第235条的有关规定;参考理事会于1976年5月4发布的《因排放某些有害物质而造成共同体水生环境污染》的第76/464/EEC号指令,特别是其中的第6条;参考委员会的建议;参考欧洲议会的意见;参考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鉴于:为了保护共同体水生环境免受有害物质的污染,第76/464/EEC号指令第3条提供了一个优先授权体系,旨在针对该指令附件表1所列物质制定相关排放标准。鉴于:第76/464/EEC号指令第6条规定,将为上述排放标准制定限值,并且应为受这些物质排放影响的水环境制定质量目标。鉴于:汞及其化合物被列于上述之附件表1中。鉴于:成员国应适用限值要求,除非其采用更严格的质量目标。鉴于:由于汞被排入水环境中而造成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氯碱电解引起的,因此,应针对这些工厂制定排放限值,以及由其排放汞的水环境制定质量目标。鉴于:上述排放需要优先授权。鉴于:制定质量目标的目的是消除受氯碱电解厂汞泄露影响的水生环境的汞污染。鉴于:必须为了上述目的来制定质量目标,不得制定有悖于保护消费者的规则,不得制定妨碍来自这些水环境的产品销售的规则。鉴于:应建立特殊的监督程序,以验证成员国也已制定质量目标。鉴于:为了实施本指令,成员国有必要针对受汞排放影响的水环境制定相应的监控规定。鉴于:第76/464/EEC号指令第6条没有赋予制定上述监控规定的权利。鉴于: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中没有授予相应的特殊权利,因此应调用《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第235条。鉴于:委员会每五年一次向理事会提交有关成员国实施本指令情况的报告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地下水属于第 80/68/EEC号指令之规定范围,因此地下水被排除在本指令范围之外。兹制定如下指令:第1条1.本指令:--- 依照第76/464/EEC号指令第6条第1项,针对本指令第2条第(d)项定义的定义的工厂排放的汞的排放标准制定限值。--- 依照第76/464/EEC号指令第6条第2项,针对水环境中的汞制定质量目标。--- 依照第76/464/EEC号指令第6条第4项,对于现有排放物,成员国主管当局应在其授予的授权书中制定有关条件,并应规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