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2005/343号决定:建立授予便携式计算机共同体生态标签的生态标准及相关的评估和核查要求官方日志(OJ) L 115, 2005年5月4日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参考《欧洲共同体建立条约》参考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0年7月17日通过的关于修订共同体生态标签授予计划的(EC)第1980/2000号条例,特别是其中第6条第1项中的第2段;在征询欧盟生态标签理事会后,鉴于:(1)按照(EC)第1980/2000号条例,可以将共同体生态标签授予有特色的产品,该产品有助于大大改善关键的环境问题。(2)(EC)第1980/2000号条例规定:基于欧盟生态标签理事会起草的标准而制定的具体生态标签标准,应按照产品组加以确定。(3)(EC)第1980/2000号条例还规定:应在有关产品组指定标准之审查期限结束之前,审查生态标签以及与标准有关的评估和核查要求。(4)出于市场发展的需要,应适当修订由《2001年8月28日关于为授予便携式计算机共同体生态标签而确定生态标准的委员会第2001/687/EC号决定》所确定的生态标准。(5)此外,为了确定将配有触摸屏键盘的产品列入产品组中,同时将主要不是用于计算的产品排除于产品组之外,有必要修订第2001/687/EC号中所规定的产品组定义。(6) 为了清楚起见,应据此替换第2001/687/EC号决定。(7)修订后的生态标准的有效期为四年。(8)对于一些申请者,有必要允许一个不超过12个月的过渡期。理由是,这些申请者的产品已经在本决定生效之前被授予生态标签,或者该申请者已经在生效日之前开始申请共同体生态标签。允许过渡期的目的是为了使申请者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产品,以符合被修订的标准和要求。(9)应根据依照(EC)第1980/2000号条例第17条建立的委员会的意见来规定本决定中的措施。兹制定如下决定:第1条 “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组合应包括所有可用于多种位置的计算机。该计算机由系统单元、显示器以及单键组合键盘组成,便于在地点之间的运送,并且可使用内部电池。该产品组还包括配备触摸屏键盘的计算机。 该产品组不包括主要不是用来计算的产品。 第2条某便携式计算机为了被授予(EC)第 1980/2000号条例中的共同体生态标签,该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属于“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组,并且必须遵守本决定附件中所规定的生态标准。 第3条 “便携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