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服务改进法

2020/11/22 12:49:59 次 0

第892条 定义在本分章中:1.局长“局长”指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局长; 2.管理局“管理局”指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3.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数据“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数据”指通过水文或海洋测绘学、照相测量法、测地学、地理空间学或地磁学测量、潮汐和水流观察或其他用于提供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服务的方法而获得的信息;4.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服务 “与水文地理有关的服务”指:(1)海洋测绘学、水文学、测地学、地理空间学、地磁学以及潮汐和水流信息的管理、维护、解释、认证和传播,包括生产航海地图、航海信息数据库,以及其他来自水文数据的产品;(2)航海信息系统的开发; (3)相关的活动;5.《1947年法案》“《1947年法案》”指的是标题是“定义海岸和测地学测量的职能和义务,以及其他目的法”的法律,该法于1947年8月6日通过。第892a条 局长的职能第1款 职责根据《1947年法案》的规定,为了完成管理局数据采集和传播的义务,局长将:1.获取并传播水文数据;2.公布管理局使用的水文数据标准,以提供水文数据方面的服务;3.公布管理局提供的水文数据方面服务的标准;4.通过同其他合适的联邦机构的合作,确保水文数据方面的服务覆盖了全面的地理范围;5.通过同其他合适的联邦机构的合作,保存一个水文数据方面的国家数据库;6.以容易理解的格式,统一提供水文方面的服务;7.通过同其他合适的联邦机构的合作,为联邦参与发展,并执行水文数据和水文地理有关的服务的国际标准;以及8.在最大可实行的范围和费用有效性的条件下,通过与私有部门实体签订合同或其他协定,实现第1项和第2项的要求。第2款 权力根据《1947年法案》的规定,并受所拨款额可用性的影响,为了完成管理局数据采集和传播的义务,局长: 1.为了确保航运安全、维持水文数据获取和水文数据方面服务的可操作的专门技术,可以获得、租赁、评估、试验、开发并运转必要的船只、设备和技术;2.为了获得水文数据,按照水文数据方面服务的规定,在遵守本条第1款第1项的情况下,可以同合格的实体签订合同和其他协议;3.将奖励获得符合《1949年联邦财产和行政管理服务法案》第4卷的水文数据的合同;4.将根据拨付的可用款额,设计、安装、维护并运转实时在线的水文监控系统,以加强航运安全和效率。第3款 沿海和海洋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合适的时候,在不影响推动安全和有效率的航运的范围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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