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1条 目标本章的目标是:1.通过在计划、区分优先权,和执行危险燃料减少工程中进行联合处理,减少社区、城市供水系统,以及其它处于危险中的联邦土地的野火风险;2.批准许可项目,以提高森林生物量(反之增加灾难性火灾,或者病虫害的风险)在电力生产、有用热量、运输用燃料,以及以石油为基础的替代产品方面的商业价值,以及其它的商业目的;3.加强保护流域的努力,以及说明对森林和牧场健康的威胁,包括整个风景区的灾难性野火;4.促进信息的系统收集,以说明病虫害和其它破坏因素对森林和牧场健康造成的影响;5.提高早期发现病虫害的能力,特别是有关阔叶树林;以及6.保护、恢复和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构成:(1)以促进恢复受到威胁和濒临灭绝的物种;(2)以提高生物多样性;以及(3)以提高生产力和碳隔离。第6502条 定义在本章中:1.联邦土地“联邦土地”指:(1)由农业部部长管理的,通过林务局局长起作用的国家森林系统(本卷第1609条第1款中有所定义)的土地;以及(2)公共土地(第43卷第1702条中有所定义),其地表由内政部部长管理,并通过土地管理局局长起作用。2.印第安部落 “印第安部落”的意思在第25卷第450条第2款中规定。 第1分章 联邦土地上危险燃料的减少第6511条 定义在本分章中:1.处于危险中的社区“处于危险中的社区”指:(1)由以下部分组成:(Ⅰ)农业部部长和内政部部长根据2001年内政部和《相关机构拨款法》规定发布的,名为“城市内处于高度野火风险的联邦土地附近内的交界处社区的荒地”的通告中定义的交界处社区;或 (Ⅱ)在联邦土地上,或者临近联邦土地的一组家庭和具有基本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其它组织;(2)此时,情况有利于发生大规模荒地火灾破坏事件以及(3)由于荒地火灾混乱事件的发生,人类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2.授权的危险燃料减少工程“授权的危险燃料减少工程”指在本卷第6512条第1款中描述的联邦土地上,并且根据本卷第6513条和6514条规定来开展的措施和方法,该措施和方法在执行计划术语表中对“合适的工具”的定义中有所描述。3.社区野火保护计划“社区野火保护计划”指针对处于高风险的社区的计划:(1)在合作协议的范围内,以及荒地火灾领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方针中得到显示的,而且通过与相关利益团体和联邦土地管理机构协商,在临近处于高风险社区的地方,得到了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