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1条 调查发现议会调查发现:第1款 州有责任管理位于联邦海域和下沉陆地以内的广泛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以及第2款 在这些资源中包括某些失事的船舶,这些船舶已经被废弃,而且所有者已经完全地放弃了对其所有权。第2102条 定义为执行本章之规定:第1款 “埋置”指的是将船牢牢地固定在淹没陆地活珊瑚群中,因此,为了清除下层的沉积物以接近失事船舶,所载货物和其他一些部分,而必须使用挖掘工具。第2款 “国家注册”指的是第16卷第470a条下的由内政部长主持的国家注册的古迹。第3款 “公共土地”、“印第安土地”和“印第安部落”在《1979年考古学资源保护法》中给出的定义是相同的。第4款 “沉船”指的是船只或船只残骸,船上的货物和船上的其他物品。第5款 “州”指的是联邦的一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关岛、维尔京群岛、萨摩亚群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第6款 “下沉陆地”指的是这样的陆地:1. 本卷第1301条中定义的“海域下面的陆地”。2. 在第48卷第479条中描述的波多黎各的陆地。3. 在第48卷第1705条中描述的关岛,维尔京群岛以及萨摩亚群岛的陆地。4. 在《公法》94-241中第801条描述的,属于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共和国的陆地。 第2103条 进入权第1款 进入权是为了达到以下目的:1.阐明联邦海域和失事船舶给水上运动爱好者和其他对其感兴趣的人们提供一个娱乐和教育的机会,也可以成为独一无二的国家旅游资源,生物保护区,还能进行历史研究。2.依照本卷第2105条,国家具有这些废弃船舶的所有权,并允许大众有正当理由地进入这些废弃船只。议会公开声明了一项政策,那就是,各州按照本章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合理和一致的发展政策,以便:(1)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栖息地;(2)保证对废弃船舶所在地的娱乐性建设;以及(3)允许有合理理由的公共或私人重修废弃船只,而这必须与船只和船只所在地的历史价值保护和环境完善相一致。第2款 公园和受保护地区 在经营属于本章条款中的资源时,鼓励各州建设水下公园或区域来对这些资源提供附加保护。由历史保护基金会授予各州的基金是可用的,这与《国家历史保护法》中的第1卷中的条款是相一致的。由此来研究、分析、保护和维护这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船只和物品。第2104条 指导方针的准备第1款 指导方针的目的;《联邦公报》的出版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