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法

2020/11/22 12:49:59 次 0

本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并管理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附加发电量的计划方案,以及相关的其他目的。第1部分 序言第1条 简称本法案可被称为《200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法案》。第2条 开始生效本法案自得到王室同意之日起28日后开始生效。第3条 目标/概要本法案的目标是:1.鼓励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附加发电量;2.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3.确保可再生能源为生态可持续的能源。为达到上述各项目的,可为合格的电能发放电量证书,并且要求某些买方(称为负责实体)交出指定数量的其在该年度中所获得的电量证书。如果某个负责实体未能够交出足够的证书,则该实体将必须支付可延期更新的能源不足量费用。第4条 本法案所适用的年限本法案适用于自2001年1月1日起的所有年度。然而,关于2021年1月1日或其之后发出的电量,将不可下发证书,且不对其负责任。第5条 定义第1款 本法案中,除非存在其他解释,否则本条均成立:1997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基线的含义由本法案第14条规定给出。农业部门指的是为负责管理《1991年初级工业税收和费用稽征法案》的部门。安排指的是:1.任何协议、安排、理解、允诺或者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无论是否为法律程序或者意图实施的;2.任何方案、计划、建议、行为、行动的过程或者管理的过程。澳大利亚,当出现于某一地理学意义中时,其包括所有外部领土。澳大利亚温室机构,如果该机构不存在,则指的是负责管理《1999年环境保护和生态种类守恒法案》的部门。被授权的联邦订约人指的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1.该人员根据契约提供,或者计划提供服务给联邦;2.该人员经由本定义的调整者以书面形式授权。接后不足量的含义由本法案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给出。接后剩余量的含义由本法案第38条规定给出。证书指的是根据本法案第2部分第4分部的规定所创立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文件包括电子表格形式的文件。生态学可持续指的是某行为遵守下列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在决策的过程中,将长期和短期的经济、环境、社会和公平的考虑有效地结合为一体;2.如果存在严重的或者无法补救的环境破坏的威胁,而无法得到全部的科学鉴定,此不能成为推迟采取措施以预防环境退化的理由;3.两代间的公平的原则,即目前的一代应确保环境的健康、多样性和生产力将为未来一代的利益而持续下去或者有所增强;4.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的保持将成为决策中一个基本因素;5.改良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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