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通过规范海洋倾倒行为、海上焚化行为以及设置人工礁行为以实现环境保护等相关目的的法案。第1条 简称 [见注释1]本法可被引作《1981年环境保护(海洋倾倒)法案》。第2条 生效 [见注释1]本法的实施日期由声明确定。第3条 废止以下法律已被废止:《1932年海滨、渔场和航线保护法案》。《1961年海滨、渔场和航线保护法案》。第4条 说明第1款 在本法中,除非有相反的含义显示:南极条约是指1959年12月1日于华盛顿签署的有关南极洲的条约,澳大利亚是该条约的缔约国。注释:该条约的文本被收录于澳大利亚条约丛书1961年第12辑。人工礁是指设置于海床上的一种结构或组成物:1.为了海洋动植物种群数量的增长或集中;或2.为了供人类的娱乐活动使用;并且包括该条约所规定的依此定义所定之目的使用的所有人工礁,但是不包括该条约所规定的依此定义所定之目的使用的所有非人工礁。人工礁许可证是指第19条规定的设置人工礁的许可证。人工礁设置是指将任何可支配的原料倾入海洋以产生人工礁的行为,此种设置行为不得与议定书的目的相抵触。澳大利亚飞行器是指如下飞行器:1.它的所有权归属于:(1)联邦或联邦的一个行政当局;(2)一个地方或一个地方的行政当局;(3)北部地区或北部地区的行政当局;或(4)诺福克岛管理当局,或2.在澳大利亚注册。澳大利亚船舶是指如下船舶:1.它的所有权归属于:(1)联邦或联邦的一个行政当局;(2)一个地方或一个地方的行政当局;(3)北部地区或北部地区的行政当局;或(4)诺福克岛管理当局,或2.在澳大利亚注册或悬挂澳大利亚旗帜。澳大利亚海域是指:1.澳大利亚领海和任何处于澳大利亚领海向陆一侧的水域,不包括任何处于一州或北部地区之内的海域;或2.外部领土领海和任何处于该领海向陆一侧的水域;或3.《1973年海洋和被淹没土地法案》所定义的专属经济区,毗邻澳大利亚海岸或一处外部领土的海岸;或4.任何位于澳大利亚大陆架或一处外部领土大陆架上方的海洋区域;并且包括任何被行政当局宣布为本法目的而归属于澳大利亚海域的海洋区域。注释:第4A条能够影响澳大利亚海域的定义范围。近海是指:1.对一地方而言——是指《1980年近海(州权限内)法案》所规定的包含于该州近海的部分海域;或2.对北部地区而言——是指《1980年近海(北部地区权限内)法案》所规定的包含于该地区近海的部分海域。大陆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