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6号法的修正法一部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出口、进口和运输以及相关目的的法律。第1部分 前言第1分部 引言第1条 简称 [见注释1]本法被称《1989年危险废弃物(进出口细则)法案》第2条 生效 [见注释1]第1款 本款从属于第2款,本法于宣布之日起开始生效。第2款 自宣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本法没有根据第1款的规定生效,那么本法将在宣布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天开始生效。第3条 目标和宗旨目标第1款 本法旨在对危险废弃物的出口、进口和运输进行管理,确保废物在出口、进口和运输过程中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避免危害环境,保证澳大利亚内外的居民和环境免遭废弃物的危害。宗旨第2款 本法的宗旨是:1.保证巴塞尔公约在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时具有法律效力;2.保证根据公约第11条达成的协定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第2分部 本法的解释第4条 解释——定义条款在本法中,除非出现其他解释,否则本条成立:南极洲 是指南纬60°以南的领地,包括该区域内的所有冰架。申请日,即许可申请或者变更申请的日期,是指:1.部长接收申请的日子;或者2.根据第15条或第28条关于申请的规定,如果部长给予申请者一个通知,那么通知发出日为申请日。第11条协定 的具体内容在第4C条给出。澳大利亚 包括外部领土。澳大利亚飞机 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飞机:1.包括:(1)联邦政府、或州、或者领地拥有的或使用的飞机;或者(2)联邦政府、或州、或者领地授权拥有的或使用的飞机;或者2.在澳大利亚注册或者需要注册的飞机。澳大利亚平台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平台:1.固定在以下区域的平台:(1)澳大利亚水域的海床或者浅层土;或者(2)澳大利亚大陆架;或者2.在以下区域使用的平台:(1)澳大利亚水域;(2)澳大利亚大陆架以上的海域。澳大利亚船只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船只:1.包括:(1)联邦政府、或州、或者领地拥有的或使用的船只;或者(2)联邦政府、或州、或者领地授权拥有的或使用的船只;或者2.在澳大利亚注册或者需要注册的船只。澳大利亚水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水域:1.澳大利亚领海;2.澳大利亚领海向陆侧的,但是不在澳大利亚的州或者领地范围内的海洋。巴塞尔公约指,巴塞尔公约中涉及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部分。巴塞尔出口许可是指本法第17条规定的允许出口危险废弃物的许可。巴塞尔进口许可是指本法第17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