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案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资源评估委员会,以及与此相关的目的第1部分 序言第1条 简称 [见注释1]本法案可被称为《1989年资源评估委员会法案》。第2条 开始生效 [见注释1]本法案在得到王室同意之日起开始生效。第3条 解释说明第1款 本法案中,除非另外提到其他解释,否则本条均成立:主席指的是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会指的是根据本法案第5条的规定建立的资源评估委员会。委员指的是主席或者特殊的委员。联邦权威机构指的是:1.根据联邦的法律(除了根据《1979年诺福克岛法案》第5条第2款的规定而建立的诺福克岛的领土管理)为了公共目的而建立的团体或者权威机构;或者2.满足下列条件的法人团体:(1)根据联邦或者州的法律而组成的法人团体;(2)联邦拥有多数股权的法人团体。保持指的是人类对生物圈的利用管理,在保持其潜力以满足未来需要和渴望的同时,使现代人获得最大限度的可持续收益,并且包括保护、保持、可持续利用、环境的恢复和质量的提高。发展指的是对生物圈的修正,以满足人类需要和改善基本生活质量。部门人员,在关于咨询调查时,指的是进行调查的主席和特殊的委员。生态系统指的是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群落的有机结合,以及它们作为一个功能单位在非生命环境中的相互影响。环境包括:1.生态系统及其组成成分,包括人类和生物群落;2.自然和物质资源;3.场所、地点和区域的质量和特性;4.上述第1、2或者3项中所提到的事项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各个方面。证据,在咨询调查时,包括咨询调查的建议,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有人居住的外部领土指的是:1.诺福克岛;2.圣诞岛的外部领土;或者3.科科斯(凯林) 群岛的外部领土。咨询调查指的是根据本法案第16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所作出的咨询调查。法官指的是:1.由国会创建的法庭的法官;2.与法官具有相同的职位和身份的人;或者3.州法庭的法官。损失包括花费。咨询调查委托,与资源事项有关时,指的是根据本法案第16条第1款的规定而下达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委员会对资源事项进行咨询调查。报告,与咨询调查有关时,指的是根据本法案第16条第3款第2项规定所要求的咨询调查报告。资源指的是环境(除了人类之外)中生物的、矿物的或者其他原料的组分,无论是否为自然的,并且包括上述成分的永久的或者暂时的组合或者化合。资源事项指的是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任何事项。包括:1.与问题“资源的某一用途是否与该资源的另一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