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水域项目法

2020/11/22 12:49:59 次 0

第460l–12nt条 本法可以被称为“联邦水资源项目休闲法”。第460l–12条 联邦多重目的水资源项目对休闲、鱼类和野生动植物的利益;议会宣布的政策本法案是议会的政策,目的是:第1款 调查以及规划任何联邦航海,洪水控制、开垦改造、水力电气或者多个目的的水资源项目,应该全部用于考虑机会方面,如果存在,该项目将会提供户外休闲以及针对鱼类与野生动植物加强保护,这些项目的事实可以满足上述一个或多个目的,而且要求保证与本法的规定相一致,而且其应该相应地去理解、实施和维持;第2款 对于任何此类项目休闲潜力的规划应该将该项目区域休闲使用与已有的和已经规划好的联邦、州或者地方休闲项目发展共同考虑;以及第3款 项目建设机构应该鼓励非联邦公共团体管理项目土地与水域区域,主要针对休闲,鱼类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目的,以及为了实现这些目的而实施、维持以及替代的设施,除非该区域或者设施已经包含在或者提议包含在国家休闲区域范围内,或者是作为国家森林系统的一部分已经由相关的联邦机构进行了管理,或者是已经明确归属联邦所有权公共土地的一部分,以及与鱼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发展的授权联邦项目相联系。第460l–13条 项目用地和水域的非联邦管理 第1款 成本分配如果在项目的授权之前,非联邦公共机构已经以书面的形式表明了他们的意图,统一管理项目土地与水域地区,该区域是休闲或者是鱼类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或者是按照规划的要求同时满足上述目的,该规划由机构负责人批准,为了实现项目的发展,所指的机构有权负责该规划,而且应该承担不低于一半的项目成本中分摊到休闲方面的,而且承担分摊到鱼类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不低于1/4的成本,不低于实施、维护以及替代成本的一半,由下述原因引起:1.在确定项目的经济收益时,为了达到上述一个或多个目的实施项目的收益应该考虑在内;2.成本应该分配上述一个或多个目的,以及采取一定的方式用于其它目的,该方式将确保所有项目目的在多个目的建设优势上平等分摊:要求分配给休闲或者鱼类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成本不应该超过上述职能收益中最小的一个,或者是提供休闲或鱼类与野生动植物加强保护收益成本,其将通过最节省的方式进行使用和分配;以及3.不超过休闲项目分得成本的一半,以及分配给鱼类与野生动植物成本的1/3,所有分配给休闲或鱼类与野生动植物共同成本都应该由联邦负担,而且不需要偿还。在1965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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