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1条 调查发现国会调查发现并认定以下事实:1.除了栖息地的减少和本土占用,以野外捕获的外来鸟类为对象的国际宠物交易也造成了野生鸟类物种的减少,且这项交易造成的鸟类死亡率一直处于惊人的程度。2.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外来鸟类进口国和公约国之一,应该在寻求针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方面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措施包括协助物种所在国实施野生鸟类保护方案,保证美国的外来鸟类市场交易不会对野生鸟类的生存造成损害。3.对外来鸟类的可持续性利用有对鸟类本身及其栖息地带来经济收益的潜力,从而普遍加强对鸟类的保护和提高维持生物多样性的水平。4.对外来鸟类非可持续性的利用应被禁止。5.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包括外来鸟类在内的野外捕获动物交易中所存在的动物保护和生存质量等严重问题。6.许多国家已不再为宠物交易出口该国的野生鸟类,这些国家的抉择和为此付出的努力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支持。7.一些允许野生鸟类出口的国家缺少发展或有效实施科学的管理计划的途径。应协助这些国家开展并实施管理计划以确保引导他们的野生鸟类交易活动并入仁道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8.公约国是外来鸟类的主要出口国。9.公约规定濒临灭绝或存在此潜在威胁的鸟类交易应处于严格监管之下。10.对公约附录2中所列明种类的必要的数量评估,监控程序及适宜的补救措施并不惯常实施。这是因为在附录2所限条件之上的物种可能会适用并列入条约附录1中。11.依据公约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建议,公约国应适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出于商业目而造成的包括交易中止等原因而引起的运输过程中死亡率较高的外来鸟类。12.依照第14条,公约不得干涉任何公约国采用更严格的措施以规范公约附录中列明及未列明的各品种鸟类的交易。13.美国禁止出口在其野外捕捉的所有本土鸟类。14.本章非歧视性地提供一系列必要的外来鸟类保护措施,并进一步深化了美国在公约中所产生的责任。第4902条 目的陈述本章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对外来鸟类的保护:1.协助野生鸟类所在国的保护及管理工作。2. 确保包括美国在内各品种外来鸟类交易活动在生物学上的可持续性,确保不对任何品种造成伤害。3.在必要情况下限制或禁止外来鸟类的进口,以保证:(1)野生外来鸟类的数量不会因交易为目的的野外捕捉而减少;或者(2)用于交易的外来鸟类不会受到非仁道的对待;并且4.鼓励并支持公约的有效实施。第4903条 定义在本章中1.“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