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1条 题目第2条 术语定义第3条 目的 适用范围第4条 国家及省级首脑的义务第5条 免除法令第6条 不适用…第7条 免于执行 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的组成第8条 组成第9条 使命 委员会成员第10条 成员第11条 利益纠纷 主席第12条 主席职务 薪金与补贴第13条 薪金 会议第14条 会议 行政法规第15条 行政法规 领导,职员与合同工第16条 人员第17条 合同工助理 民事责任第18条 豁免 指令第19条 总督指令 职权范围第20条 档案法庭第21条 权利 委员会分支机构第22条 分支机构 审理准则第23条 决定性投票 许可证或执照第24条 等级第25条 延长,暂停与吊销第26条 禁止 文件与报告第27条 文件与报告 分析员与监察员第28条 任命分析员第29条 任命监察员第30条 视察第31条 无委托书搜查第32条 监察员的权利第33条 第三者陪同的监察员第34条 扣押品的销毁与归还第35条 监察员的命令第36条 监察员助理 被任命公务员第37条 被任命公务员 审理程序第38条 审理实用准则第39条 听取意见第40条 听取意见第41条 条例与命令的强制性特点第42条 采取措施的费用 上诉与复审第43条 上诉 清算第44条 清算 紧急权利第45条 查证第46条 被污染地第47条 紧急措施 违法与刑事处罚第48条 违法第49条 违反核设施安全法第50条 保存有核物质第51条 刑事处罚第51.1条 防护措施第52条 继续违法第53条 时效第54条 解释第55条 以证书为证第56条 境外执行第57条 受理地第58条 免诉第59条 缓期第60条 法庭裁定第61条 附加罚款第62条 损害赔偿第63条 修改处罚裁决第64条 核责任法的实施第65条 公布 一般条款第66条 尽职与保密宣誓第67条 公共财务管理法的实施第68条 开支第69条 不实施《法规文本法》第70条 国家债权第71条 加拿大之全局利益第72条 年度报告 过渡条款第73条 定义第74条 解散旧委员会第75条 旧委员会主席第76条 其他特派员第77条 权利与义务的转移第78条 新司法程序第7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