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法1

2020/11/22 12:49:59 次 0

第1分章  总则第2011条  国会政策声明 原子能可用于军事目的,也可用于和平目的。因此,这里宣布美国对原子能的基本政策为:第1款  原子能的开发、利用和控制应当以为公众福利作出最大贡献的原则为指导,并且始终服从为共同防卫和安全作出最大贡献这一最高目标;第2款  原子能的开发、利用和控制应当以促进世界和平,改善公众福利,提高生活水平,加强私有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的原则为指导。第2012条 国会调查结论 对于原子能的开发、利用和控制,美国国会经调查作出下列结论: 第1款  为了军事和其他目的对原子能的开发、利用和控制,是共同防卫和安全所必需的。第2款  已废除。 第3款  影响州际和对外贸易的核资源、副产品和特殊原子能材料的加工和利用,必须根据国家利益进行规制。 第4款  核资源、副产物和特殊原子能材料的加工和利用,必须根据国家利益进行规制,这样才能有利于共同防卫和安全,并且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5款  核资源和特殊原子能材料、生产设备和利用设备受公众利益的影响,国家对原子能的生产与利用以及相关的利用设备进行规制,是维护国家利益所必需的,这样才能保障共同防卫和安全,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6款  为了本章之目的,在州际商业活动中对核资源或特殊原子能材料生产或利用设备的经营,有必要注意防止这些设施可能导致的州际损害。 第7款  在有利于共同防卫和安全,促进公众福利的条件下,可以向原子能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国家资金。第8款  已废除。 第9款  为了保护公众,鼓励原子能工业的发展,为了公众福利,共同防卫和安全之目的,国家可以为原子能意外事件导致的公众损害提供一部分资金,并且可以限制该损害的责任人的责任。 第2013条  本章目的 本章目的是通过规定下列计划来执行上述政策: 第1款  为了尽可能地促进科学和工业进步,开展、协助并且鼓励研究和开发的计划 ;第2款  为了促进科学和工业进步,受适当安全措施的约束,传播非机密的科学和技术资料,控制、传播以及将限制级数据解密的计划; 第3款  政府对不论是政府还是其他人拥有的原子能和特殊原子能材料的加工、利用和生产进行控制的计划(这样才能为共同防卫和安全,以及国家福利作出最大的贡献,才能确保政府有能力与其他国家或者国家组织订立特殊原子能材料和原子能武器控制的协议,并且执行这些协议); 第4款  在与共同防卫和安全,以及公众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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