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基本战略。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全球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此,中国正在努力建立和完善环境法制制度,并十分重视借鉴国际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中国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拟决定举办“2007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论坛主题
环境立法与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
论坛目的
◇ 学习、借鉴国外环境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
◇ 探讨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立法中的体现;
◇ 共享有关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资料和信息;
◇ 当代环境保护的热点理论与实践问题;
◇ 探讨如何促进中国法学界与外国同行在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定于2007年12月1日—2日在北京举办“2007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在此,我谨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欢迎您来参加这次环境立法的国际盛会。
1996年以来,我国制定或修订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法律, 以及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农业、草原和畜牧等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目前,我国已制定环境保护法律9部、自然资源保护法律15部。此外,还制定或修订了50余项行政法规,660余件地方法规,基本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的环境法越来越重视预防原则、全过程管理、清洁生产、源头控制和总量控制,正向着可持续环境法的方向发展。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国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浪费和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保护环境与节约资源的任务相当繁重,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借鉴、吸收外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的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为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与资源法律基础。
本届论坛的研讨内容涉及大气、海洋、土地、沙漠、岛屿、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全球气候、噪声、固体废弃物、城市规划、环境权益等众多问题,论坛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政府部门专业人士、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业的人员参加论坛,并为所有的与会人员构建起一个良好的交流切磋平台。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为本届论坛组委会主席,我真诚地邀请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各国朋友和专家共聚北京,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衷心地期望本届论坛能够汇集天下睿智,演绎创新结果,促进国际合作。
预祝“2007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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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组委会主席 2007年8月22日 |